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根据《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、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处理办法》和《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对人大代表建议、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实施监督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在对代表建议综合分析、认真筛选的基础上,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,从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179件建议中确定8件建议,作为今年重点办理的建议,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分别领办,市政府有关部门重点办理,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按照分工牵头所分管的机构对口督办。
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适时专题听取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,市人大常委会将对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。
吕梁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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